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invest.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200-202607-537593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6-07-22 16:26
名 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招商要素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购买,招商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招商要素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6-07-22 16:26
字号:[ ]

根据《昆明市2026年度重点产业链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及5月24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座谈会有关要求,为实现产业研究平台、资源要素平台等功能,进一步提升产业链招商质效,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招商要素信息化运维保障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购买招商要素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B1001,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二、 购买主体及购买内容

(一)购买主体: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二)购买内容: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信息化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三)服务期限:一年。

三、 项目概况

对昆明市招商引资数字化系统进行系统化运维及功能优化,实现信息展示、资源整合、协同联动、精准服务等功能,既直观展示全市待招商土地、楼宇、厂房等资源要素,便于客商一键选址,又集成“10+N”产业链图谱、基础研究、待招商项目等数据资源,指引各招商责任单位系统性推进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提升“10+N”产业链招商质效。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9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市投资促进局“招商要素信息化运维保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等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三)具备提供招商要素信息化运维保障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 目标要求

对招商引资数字化系统及微信小程序开展年度系统化运维,重点完善产业信息平台、资源要素平台等信息平台;开展招商引资数字化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市投资促进局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

联系人:张帆,电话:0871—63154282。

电子邮箱:Gala1108@163.com。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