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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00-202508-508972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5-08-27 19:10
名 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网络平台宣传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投资,促进,购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网络平台宣传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5-08-27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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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市投资促进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提升市投资促进局官网、微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更好地宣传介绍昆明市招商引资工作。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网络平台宣传服务工作。特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网络平台宣传服务;

所属目录:一级目录为公共服务,二级目录为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三级目录为公共公益宣传服务,目录代码为A1502。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 主要内容

协助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开展公共公益宣传服务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15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投资促进局2025年部门预算“招商引资宣传专项经费—委托业务费”项目中安排。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要求,具备为党政机关网站及新媒体监管服务的能力,具有专业的服务团队。提供服务需满足政府网站与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考核要求,保障网站及新媒体稳定运行,具备对市投资促进局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能力。

(八)具备提供网站、微博信息宣传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运维市投资促进局网站、微博,网站更新信息全年不少于1000条,微博更新信息全年不少于1200条。

(二)对网站、微信、微博信息进行监测,系统监测后由专人校核,并根据扫描结果进行整改或提醒整改。

(三)提供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系统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投资促进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响应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报价单等参评资料于2025年9月2日(星期二)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kmstzcjj@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63132132),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9月2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