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invest.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200-202508-50769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5-08-11 15:54
名 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交通保障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投资,促进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交通保障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5-08-11 15:54
字号:[ ]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云财综〔2022〕71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要求,为满足公车改革后市投资促进局公务出行、重要公务及商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需要,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购买交通保障服务工作。特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交通保障服务

所属目录: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后勤服务,三级目录为租赁服务,目录代码为B1106。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 主要内容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2家,为市投资促进局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及商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44280元。

(二)一是行政运行租车费用44280元,拟从市投资促进局2025年度预算“一般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租车费”项目中安排;二是投资促进活动租车费用400000元,拟从市投资促进局2025年度预算“投资促进工作专项经费——投资促进交通保障服务”项目中安排。

五、 承接标准

(一)9座(含)以下汽车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规模。

2. 驾驶员队伍稳定,派出的驾驶员技术达到服务要求。

3.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含轿车、商务车、越野车、新能源汽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4. 服务供应商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50%。

5.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6.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和《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有关业务。

7.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8. 按有关法律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10万元。

9.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内包车客运。

10. 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

(二)9座以上客车

1. 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规模。

2. 驾驶员队伍稳定,派出的驾驶员技术达到服务要求。

3.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车型(含中、大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4. 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5. 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开展有关业务。

6.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7. 按有关法律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

8.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市内包车客运。

9. 服务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

六、 目标要求

满足市投资促进局公务出行、重要公务及商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工作需要,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市投资促进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响应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报价单等参评资料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kmstzcjj@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63132132),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公示时间: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