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invest.k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15113200-202505-50080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5-05-30 16:50
名 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 第三方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服务,购买,投资,促进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 第三方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5-05-3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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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做好“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会务工作,确保招商活动取得实效,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座谈会活动组织策划、会场设计、会场搭建、会场布置、场景优化、氛围营造、展板及宣传资料制作,服务保障等工作。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购买第三方服务(B0401会议服务)。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 主要内容

协助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开展“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会务服务,主要包括:

(一)协助做好“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期间活动组织策划等工作。

(二)协助做好“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会场设计、会场搭建、会场布置、场景优化、氛围营造、展板及宣传资料制作,服务保障等会务工作。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8万元。

(二)资金来源:从昆明市投资促进局2025年年初预算“投资促进工作专项经费——经贸合作交流、联络服务与项目推进”中安排。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研究院(所)、社会团体等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

(三)具备完成本次购买服务主要内容的相应能力,具有在国内邀请重点知名企业资源及开展经贸活动、会议会展等方面的经验。

(四)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认真开展“昆明市与莆田市重点制鞋企业产业合作座谈会”活动组织策划、会场设计、会场搭建、会场布置、场景优化、氛围营造、展板及宣传资料制作,服务保障等工作。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以分散采购的形式,拟通过单位内控、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响应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则提交营业执照即可)复印件加盖公章、服务方案、报价单等参评资料于2025年6月6日(星期五)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kmtcqyc@163.com),并电话确认(张弘,0871—63153398),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经市投资促进局初审后,邀请符合承接条件的拟承接主体(不少于3家)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6月6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