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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00-202412-485571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4-09-14 18:30
名 称: 关于印发《昆明市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关键字: 企业,项目,服务,机制

关于印发《昆明市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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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滇中新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投资促进部门:

根据《云南省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昆明)工作方案》,按照昆明市推进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创新试点工作,现将《昆明市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4年9月13日


昆明市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抓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的相关要求,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响应企业诉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水平招商推动昆明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昆明)工作方案》,结合昆明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及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用足用好云南省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给予昆明市的政策赋能,通过创建高效服务机制,深化省市县三级协同、各级有关部门联动,依托“云南省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协调解决项目落地推进中的困难问题,切实推进项目落地转化。

本着企业自愿、有事即办、无事不扰的原则,按照“谁签约、谁负责”、“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要求,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及时跟踪反馈办理结果。

二、 服务对象和范围

重点围绕全市已签约未落地、已开工未投产的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工作,包括纳入“云南省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的签约和落地项目。紧盯各县区、各级开发园区主战场,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采取线上收集、日常走访、工作中发现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帮助解决,确保服务到位。

三、 工作举措

(一)同步推介产业政策与服务机制

根据昆明市“8+N”产业链招商布局,指导各重点产业链招商机构绘制完善产业链图谱。协调相关部门在其政策信息公示系统录入重点产业链图谱及相关产业政策,并同步链入“服务平台”,使企业不仅能了解相关产业政策,还能全面了解项目跟踪服务的工作机制、诉求反映平台及协调办理流程,增强企业签约信心,确保企业投资安心。

(二)建立签约项目“派单销号”服务机制

按照《关于印发昆明市外来投资企业签约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昆招商委办〔2024〕5号)工作要求,依托“服务平台”,对签约企业提出的需省市县各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实行“派单销号”服务机制。各级投促部门对收集到的问题诉求及时核实,合法合规的诉求及时受理,涉及市、县级权限的问题,向各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派单”,由其明确专人负责,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对重大问题需报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按程序提报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专题调度;涉及省级权限的问题,由市投资促进局报省投资促进局纳入“厅局长坐诊接诉”等相关机制协调解决;对需长期办理的要商企业达成一致。各承办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限将办理情况反馈至各级投促部门,统一向企业反馈。相关部门办理签约企业问题诉求情况,纳入年度“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温馨春城”赛道“招商引资”年度考评。

(三)完善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机制

按照《关于建立昆明市招商投资“重中之重”项目协同审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昆政务通〔2024〕11号)要求,完善昆明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帮办代办服务机制,建立在谈、在建项目清单和企业诉求、责任单位、推进计划清单,逐步推行“提问—响应—回复—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市投资促进局联动各级投促部门,定期整理重点项目涉及市县两级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推送至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服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联动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或投资服务机构,主动上门走访企业项目,分层级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帮办代办服务,并及时收集整理进展情况,定期反馈投促部门。市投资促进局按照全过程跟踪服务要求,及时反馈答复,协调推进项目建设,有关工作纳入年度“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温馨春城”、“效能春城”赛道考评。

(四)建立重大项目“红黄牌”提醒机制

签约项目责任单位要依据投资协议约定的项目推进各阶段目标加强日常调度,实时掌握项目进展,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依托“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省、市投资促进部门按照“分层级管理、分阶段提醒”的原则,对2024年新签约和新落地项目实施“红黄牌”提醒机制。签约满3个月未落地或进资的进行口头提醒;签约满6个月未落地或进资的进行“黄牌”提醒;签约满1年未落地或进资的进行“红牌”提醒;“红牌”提醒后3个月内项目仍然无实质性进展的,由责任单位书面向市委、市政府说明情况。

(五)设立签约项目退入库“绿色通道”

用好省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赋予昆明市的项目退入库“绿色通道”,各级投促部门按季度定期督查签约项目落地进展情况,重点督查签约满1年以上未落地的存量项目,高效推进签约项目履约落地。

依据签约项目中止(终止)原因进行分类管理。因企业自身原因项目终止或企业明确无法履约的,予以退库;因问题诉求暂未解决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暂停中止的,予以封存;问题诉求已解决,项目可正常推进的,及时解封。

提报申请退库、封存或解封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填报《昆明市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情况核查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县区、市投资促进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建议,逐级提报至省投资促进局审核研判后进行相应处理。项目终止需退库的,签约政府方须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研究同意,并提供有效决策文件及企业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建立企业诉求“三线并联”响应机制

搭建企业诉求收集办理体系。建立“线下当面问诉、线中电话听诉、线上系统收诉”的“三线并联”响应机制,形成“线上+线下”诉求收集办理体系。

建立线上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模块,依托“服务平台”,将省政务服务网“助企惠企和民生保障”专区、市政府门户网“政策找企业”专栏、市工商联“昆明政商直通车”、政务大厅“惠企服务专区”等平台的链接端口导入“服务平台”惠企政策模块。

建立线中电话听诉登记回复制度,由各级投促部门相关人员接听记录企业诉求,并做好痕迹台账管理,按程序转办,纳入派单销号机制管理。

建立线下常态化沟通机制。各级投促部门通过“三个听取”行动、“一把手”走流程、“优化营商环境·昆明在行动”、“营商环境会客厅”、“局长坐诊接诉”等有效载体,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及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投促部门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企业服务平台创新试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分工协作,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好平台和机制作用。深入基层、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省市两级联动专题协调会议,研究分析解决重大签约项目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落地落实。

(二)严明工作纪律。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不参与、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增加企业负担,守好廉洁底线,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宣传推广。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全市各级投促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创新举措及典型做法,争取申报省级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依托“两微一官”,结合新闻宣传、中介招商组织、商会等,对平台和机制进行宣传推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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