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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13200-202102-298827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1-02-18 14:42
名 称: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资产清查服务”的计划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投资,促进,购买,资产清查服务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资产清查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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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精神,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昆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公司(以下简称:市经协公司)清算审计工作。

一、项目名称

“资产清查服务”(E1403)。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主要内容

完成昆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公司注销清算财务审计、社保清算审核、债权债务清算审核、资产清查、银行账户销户、税务注销清算、税务注销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办理。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7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投资促进局2021年部门预算“投资促进工作专项经费”。

五、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目标要求

按照服务内容要求提供服务,及时完成昆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公司注销清算财务审计、社保清算审核、债权债务清算审核、资产清查、银行账户销户、税务注销清算、税务注销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办理等服务,并出具清算审核报告。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服务方案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kmstzcjj@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63132132),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经市投资促进局初审后,邀请不少于三家拟承接主体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月24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