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网站、微博、微信信息宣传平台运行维护服务的计划
为做好昆明市投资促进局网站、投资昆明网站、微博、微信的建设运维及监测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合〔2020〕9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财综〔2020〕33号)精神,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网站、微博、微信的建设运维及监测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名称
信息系统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以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运营与维护服务(E1707)。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 主要内容
(一)网站维护。网站改版、重建、信息发布、根据省政府及市政府要求增加栏目、制作专栏图标、提供统计信息、内容搜集、邮箱提醒。
(二)微信、微博维护。信息内容筛选编辑、按要求与@昆明发布和@昆明市级机关工委等市级媒体账号互动、关注评论留言并及时处理反馈。
(三)网站监测扫描。错别字错死链接扫描、修改、网页栏目整改。
(四)简报、PPT等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简报和PPT的制作修改、视频处理、格式转换。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22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部门预算“招商引资工作专项经费”。
五、 承接标准
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融媒体宣传的相关资质,有党报党刊、本地主流媒体合作的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在网站实时发布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工作动态、工作成效,每月不少于20篇,全年不少于300篇。根据投资促进局需求添加或删除专题栏目,调整首页栏目及图片。
(二)在“投资昆明”微信公众号发布昆明相关投资政策、重大项目等重要信息,每周不少于2期,4条,全年不少于90期,180条。
(三)在“@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微博发布昆明投资政策信息,每天不少于5条,每年不少于1000条。
(四)开展网站、微博、微信平台信息错漏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五)制作PPT、视频、专刊等宣传资料,按照实际需求制作符合主题的宣传资料,并提供修改服务。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公示时间
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赵悦彤 63105048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0年 11 月 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