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购买“档案管理服务”的计划
按照《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3号)、《昆明市档案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昆档发〔2019〕18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市投资促进局财会管理及会计、文书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等工作,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发布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公告》(昆财产业〔2019〕176号)精神,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档案管理服务”(341301E1701)。
二、 购买主体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三、 主要内容
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结合市投资促进局档案管理工作实际,全面提升档案管理和利用的信息化水平,减少不必要的事务工作,提高经办工作的效率,使市投资促进局全面完成规范化管理工作,实现本单位档案整理、管理、利用的现代化和智能化。具体包括:
(一)各门类档案整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档案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进行整理分类;
(二)严格准确地进行档案目录录入,符合《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的规定对档案目录信息进行著录加工;
(三)严格遵守并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
(四)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客户资料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五)档案扫描完成后,要进行细致认真的装订。档案装订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
(六)扫描模式:采用彩色模式进行扫描;
(七)扫描分辨率:扫描分辨率参数大小的选择,原则上以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为准。具体为:1.分辨率均选择≥3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适当提高分辨率;对特殊纸质档案,如照片等,扫描分辨率选择≥600dpi;
(八)扫描质量:1.对图像偏斜度、清晰度、失真度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图像质量要求时,应重新进行图像处理;2.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扫描文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识别时,应重新扫描;3.发现文件漏扫时,应及时补扫并正确插入图像。确保影像文件完整、有序、不漏张、不跳页;4.发现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与档案原件不一致时,应及时进行调整;5.对经图像数据质量检查、纠偏、去污、拼接和裁边处理的图像进行校对,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处理。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万元;
(二)资金来源:市投资促进局2020年部门预算“履职所需辅助专项经费”。
五、 承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DA/T31-2005)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以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组织、机构、人员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管理;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在上级单位省、市档案局及省、市保密局进行了专门备案,在数字化加工服务中没有重大违法、泄密记录;
(八)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昆明市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具有从事数字化加工所必需的场地、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从业人员必须都持有档案专业上岗证和保密培训上岗证;
(九)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 目标要求
(一)及时委派代理人员为市投资促进局提供文书档案、会计档案数字化整理归档服务及完成其他双方约定的工作。
(二)委派的代理人员必须对执业中知悉的市投资促进局相关事宜和档案资料进行保密,维护昆明市投资促进局的合法权益。
(三)提供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相关技术咨询,上门技术指导;
(四)对市投资促进局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档案资料整理、数字化成果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错误、瑕疵修正或返工;
(五)对市投资促进局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档案资料数据备份,数据迁移,数据光盘重新刻录,索引维护。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各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报名方式
拟承接主体请将本单位简介及资质、成功案例、详细服务方案等申报参评资料于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17:00前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kmstzcjj@163.com),并电话确认(0871-63132132),未按期发送申报参评资料并电话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经市投资促进局初审后,邀请不少于三家拟承接主体现场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公示时间:2020年7月7日至7月14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
2020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