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法律咨询、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以及市政府领导相关批示,为落实依法行政要求、进一步依法推进招商引资等工作,市投资促进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市投资促进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计划如下:
一、预算资金及资金来源
经费预算合计50000元,从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市级招商分局工作经费”中调剂安排。
二、工作内容
(一)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谈判、推进、落地等,以及产业布局、行业梳理、工作指引与指南等)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对相关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出具书面法律咨询意见,或列席重大会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起草、发布、审查、修订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及建议;审查市投资促进局的内部规章、制度、办法等,为市投资促进局的管理和运行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
(三)审查、修订与市投资促进局有关的协议文本、合同文本等(例如,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投资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等,重大经济合同、重大经济项目等所涉法律文书),对法律文件的起草、订立、履行、变更或解除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四)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等进行法律可行性评估,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就项目推进、实施等提供法律意见,防控法律风险。
(五)协助市投资促进局清理相关债权债务,及时对单项债权债务的解决提供工作思路。服务方式包括提供口头法律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律师函。
(六)协助调处涉及市投资促进局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事件。就市投资促进局可能发生或已经面临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供维权工作思路和法律解决方案,参与争议的谈判、协商调解,对纠纷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测。
(七)根据市投资促进局的需求,就与市投资促进局职责、职能等有关领域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改保持关注,及时反馈。
(八)根据需求,为市投资促进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知识培训。
(九)为市投资促进局其他与法律咨询、顾问事务有关或衍生事务提供服务。
三、承接主体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七)具有从事法律咨询、律师执业的相关资质,有提供诉讼案件代理服务和非诉讼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的能力和经验;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目标要求
(一)勤勉、尽责地完成市投资促进局有关本计划工作内容中交办的法律事务,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尽最大努力维护市投资促进局权益;
(二)在合理的工作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并应市投资促进局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在法律服务工作中不得玩忽职守,不得无故拖延、草率处理市投资促进局委托的法律事务;
(四)在担任市投资促进局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市投资促进局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市投资促进局的咨询意见;
(五)在涉及市投资促进局的对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市投资促进局同意,不得担任与市投资促进局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更不得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市投资促进局的利益;
(六)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不得私自向市投资促进局收取费用及财物;
(七)对获悉的市投资促进局秘密、非公开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由法律规定或者市投资促进局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八)无权超越市投资促进局授权行事。双方应当根据服务内容和范围,按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服务方式、响应时间等及时办理市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市投资促进局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九)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如需更换律师,应取得市投资促进局的书面认可。
五、服务期限
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六、购买方式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19〕2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昆政办〔2019〕33号)、《昆明市投资促进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相关文件要求,市投资促进局拟采用单位自行采购方式,购买“法律咨询、顾问服务”(目录代码及三级目录名称:341301E010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
1.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关于“法律咨询、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2.“法律咨询、顾问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